那份割让香港的《穿鼻草约》是否真实存在?


穿鼻草约(又称川鼻草约;英语:Convention of Chuanbi或Convention of Chuenpeh)是鸦片战争中英国代表私拟的一份议和草约。鸦片战争爆发不久,道光皇帝由主战转向主和,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在谈判进行中,英国对华全权代表义律于1841年1月7日突然指挥英军攻占沙角炮台(即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逼迫琦善接受英方的议和条件。


中英双方代表拟就这项草约,主要内容是: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国,但中国得在香港设关收税;
赔偿英国政府600万银元,五年交清;
中英官吏平等;
广州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正月初复市;
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归还定海。

义律得到琦善的照会之后,明知琦善的承诺需要得到道光帝的批准才能有效,但他擅自单方面公布了这项草约。但事实上双方未正式签约,因为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关于割让土地的谕令,不敢签字。事后,中英双方政府都没有正式承认这项草约。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令锁拿解京问罪,英国政府认为草约索取的权益太少,将义律撤职。
不过英海军司令伯麦据此率军强行占领香港,声称“文据在案”,要求岛上的清军撤离。


《穿鼻草约》不是一个正式的条约协议,它是英国方面的代表义律篡改琦善的本意而捏造出来的,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英国殖民者利用中国封建疆吏对近代条约知识的缺乏,从而蒙骗清廷。
义律公布伪造的《穿鼻草约》后,道光帝异常震怒,下令逮问琦善,枷号京城治罪。

究竟中英是否签订过《穿鼻草约》?这个问题在史学界始终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琦善根本没有签订过《穿鼻草约》,所谓《穿鼻草约》只是义律炮制的假协定。其理由是:
第一,从1841年1月20日以前中英双方交涉的照会中可以看出,琦善多次拒绝义律割让土地的要求,根本没有达成什么协定。
第二,再从1月21日以后的交涉文书看,琦善也没有签订什么协定。如琦善于1月27日在狮子洋莲花城与义律进行会谈时,对义律开列的割让香港等款提出异议。1月31日琦善交给义律的中方草定各款的文本中,也只是允准香港一处(而非全岛)为寄居贸易之所(而非割让)。2月13日义律将他自己拟定的有割让香港内容的条约文本送交琦善,要琦善盖用钦差关防,遭到琦善拒绝。不久,琦善被革职锁拿进京。因此琦善始终没有在义律的草约上签字盖印。
查遍道光朝对外签署的条约,没有所谓“穿鼻条约”。

 

割让香港岛是在中英正式签署的《江宁条约》中才明确写了:

 

另一种意见认为:琦善与义律订立过《穿鼻草约》,但是没有盖用钦差关防。在广州谈判时,义律提出割让香港在内的各项侵略要求。琦善只想在谈判中用延宕的办法来使对方降低他们的要求。义律决定使用武力,琦善立即求和,答应英人包括割让香港在内的全部侵略要求,并于1月27日和2月11日在狮子洋莲花城与义律密谈两次,面允《穿鼻草约》。由于割让香港事关重大,在未得到皇帝批准前,不敢在这个草约上盖用钦差关防。他蒙混上奏,把割让香港说成只是允许夷人寄居,以图道光帝批准。不久,琦善私割香港的罪行被揭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