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会典、通典、通志的区别


       《会要》与《会典》都是专门记载某一历史朝代的朝政典章制度和法令规程的政书。《会要》是史书中断代政书的总称,就是把一代的典章制度集中在一起,扼要叙述。是分门记述各项制度沿革的史 料汇编。“会要”不仅记载一代典制的损益, 而且也详列相关的事迹。“会要”始创于唐苏冕所撰《会要》, 该书四十卷,记唐高祖至德宗九朝史实。宣宗时,又令杨绍复等续修,遂成《续会要》 四十卷,后即中綴。宋初,王溥集苏、杨二 书,补其缺漏,编为《唐会要》一百卷。其性质与上述的“典”、“志”、“考”类似,特点是断代。

       《会典》是记载一代典章制度的专史。 分类叙述各级政治机构、设官职掌、典章格律等。编写体例与“会要”相近,但是以六部(当时中央行政机构中礼、吏、户、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分述行政机构的职掌事例。源于唐代开元年间官修的《唐六典》, 宋元以后,内容更加丰富,如《元典章》、《明会典》、《清会典》等,可称为会要的别体。

       就某一朝代而言,“会要”所收集的史料比“会典”、“通典”、“通志”更为丰富、详细。明清官修的会典,不以门类汇辑材料,而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纲,注重章程法令和各种典礼。《十通》与会要、会典可相互参照、考稽。

       《通典》,既然冠以“通”字,肯定不是只讲一朝典章制度的,而是有关历朝历代的。史上只有一部《通典》是唐代政治家、史学家杜佑所撰。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共二百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完备的政书,列“三通”之一。

      《通志》与《通典》一样也是跨朝代的,是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中国通史 。《通志》史上也只有一部,是宋人郑樵所作。《通志》体例分:本纪,年谱,二十略,世家,列传,载记, 然而史学界依旧将其归入典章制度的政书,列为三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