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是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全书一共62卷。《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210位学者。《师说》总纲之后,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即是收录该派名言至理并附有评论。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计62卷。广采明代诸儒文集、语录,根据各家宗旨,分宗立派,著成此书。

     《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展演变为主线,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明代学术发展的全貌。明代前期,朝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学。但是,随着明代中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维护传统伦理纲常的理学思想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逐渐趋于保守和沉寂。与此同时,一些有识之士不满于思想界的僵局,开始脱离正宗理学的束缚,酝酿着新的学术思想。到明代中叶,王守仁建立起心学理论体系,取代程朱理学成为思想界的主流。后来心学体系逐渐分化,产生了不同的流派。黄宗羲著《明儒学案》,准确地把握了明代心学酝酿、形成、繁荣和分化的轨迹,揭示出明代学术发展的主线。

后记:
康熙十五年(1676年)黄宗羲完成《明儒学案》后开始整理《宋元学案》,然仅成17卷并序而卒,其子黄百家续作,又成8卷,后由弟子全祖望、杨开沅、顾諟等于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补述,全祖望于逝世前一年完成,未刊刻而卒,后底稿归勤县卢氏抱经堂的门人卢镐(月船)保管,残本归宿愿蒋氏。宗羲六世孙黄征乂、七世孙黄直垕又补充为86卷,道光年间流入浙江学政陈少宗手。光绪五年(1879年)张汝霖再次主导,翻刻于长沙,成通行的100卷《宋元学案》,从草创到成书、刊印、通行,前后历经200余年。
《宋元学案》是了解和研究我国宋元时代学术思想史的必读参考书,书中全面而详细地记述了当时的学派源流,介绍了各派的学说思想并略加论断,收录范围广,着作选录多,史料考证精,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宗派门户之见,注意到各家宗旨。